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加快建设具有我校特色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推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再出发、再推进、再深化,构建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育人大体系,探索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新模式,形成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新局面,现组织2023学年度通识选修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通识教育定位
我校通识教育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因时而进、因势而新,不断拓宽课程视野,结合师范特色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人文素养和世界胸怀,让学生了解世界、融入世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方向
坚持自主建设与引进相结合,可根据学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指导意见》(鄂二师院行发〔2020〕2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围绕目标与自主、道德与责任、沟通与合作、科学与理性、健康与审美、信息与技术、实践与创新等七大核心素养来建成具有我校特色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引导学生汲取人类思想文明精华,领悟多元文化和思维方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思想品质与精神境界。
2、课程负责人应为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其他人员开设课程应由相关学院教学主管领导推荐,教务处审核批准。鼓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企业导师、高层次人才领衔课程,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联合建设课程。
3、2023年度我校拟新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20门左右。所申报课程须是新增课程,申报课程在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至少应开设1个教学班。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1、教师申报:请教师填写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附件1),编制课程教学质量标准(附件2)。可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汇总表》(附件4)申报新开课程,促进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2、单位审核: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和推荐。重点审查课程建设的定位、方向和教学内容等是否符合总体原则,课程编排设计是否符合通识教育理念。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实施要求
1、获批开课的课程应保持稳定开课,原则上五年内每年应至少开课一次。
2、课程教学团队应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教研活动并做好课程的教学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
3、鼓励课程教师持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申报各类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并积极培育、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五、课程管理
1、学校将在本科人才培养年度绩效考核中,加大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的考核力度。
2、学校将建立课程评估机制,在教师自评、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的基础上,每学期开展通识教育课程质量评估。对于教学内容与通识教育课程目标不符、教学效果欠佳、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通识教育课程,学校组织重点听课、重点审核,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开课资格。
3、在各级各类教学奖励评选或一流课程申报中,对实施效果好的课程予以优先支持和推荐。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通识选修课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将申报材料纸质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课程教学质量标准》(中/英文版)(附件2)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于4月1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2:课程教学质量标准.doc
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