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前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14

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训、科研等实验场所,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标志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2.水、电和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和吸烟现象,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3.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及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有毒、有害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处置;

   5.大功率用电设备、辐射装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6.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实验室内做饭、用餐等现象;

   7.其他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场所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整立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教务处。



教务处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