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度上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01

各学院: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2017〕7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度上学期的课程补考工作通知如下:

1.本学期通识必修课的补考考试时间为3月14日-15日,每位学生在一个考试时间段内只能考试一门课程。考试课程及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考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需在教务系统中办理临时借用手续,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将最终的考试安排电子版于3月6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监考场次安排将作为年终工作量核算依据。请务必在3月29日前完成通识必修课补考成绩的系统录入。

2.专业课程的补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于3月8日前完成专业课程的补考。考试时间段为:上午9:00-11:00、中午12:50-14:50、下午15:10-17:10、晚上18:00-20:00。请务必于3月29日前完成专业课补考成绩的系统录入。

3. 在安排专业课程补考时,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与通识必修课程进行搭配,尽量保证教室使用的合理化。

4.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无故缺考及违纪学生不得参加此次通识必修课程、专业课程补考。

5.专业课程试卷印制请各学院自行与学校指定厂家联系。

请各学院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补考,所有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资料、通讯工具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必须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教务处在整个补考期间随机进行巡视。如有违纪舞弊现象将按《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教务处将违纪学生进行全校通报。请各学院务必将补考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考生,组织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做好课程补考工作。

附:23-24-1补考安排.xlsx


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