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院教〔2024〕6 号要求,现将2025届毕业生、往届生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有课程重修需求的2025届毕业生、往届生
二、重修时间
2024年10月-12月
三、重修方式及考试时间
自学重修,参加由开课学院命题,学生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的重修考试。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性课程不合格的,按结业处理,随下一届学生重修。
四、成绩报送
由开课学院在学期末系统开放时间段录入系统。往届生成绩单独报送学籍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重修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学业以及今后是否可以取得学位和顺利毕业,请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重修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重修工作,并务必保证将重修的要求通知到学生本人。
(二)关爱学生。各教学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时时关注学生的学习进程并提醒学生做好学习安排和考试准备。
教务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