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和《课程考核工作规程》(院教[2018]38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类型和时间
1.考试
包含教学计划中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和非笔试考试的课程。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4日-2025年1月10日,由教务处集中安排,各教学学院配合。除统一组织考试的课程外,其余课程由各教学学院自行安排,但要求课时、教材和学生层次相同的课程应当同时组织考试。
考试每天可安排3场,每场时长120分钟,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0:30,中午12:30-14:30,下午15:00-17:00(无纸化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2.考查
包含教学计划中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查和非笔试考查的课程。考核时间安排在最后一次课堂教学时间随堂进行,由各教学学院负责。考查课程考核工作须在2025年1月3日(第18周)前结束。
二、考试课程安排
1.教务处统一安排
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日期安排见附件1。其中2023级本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3级本科《大学外语Ⅲ》、2024级本科《大学外语Ⅰ》、2024级本科《大学计算机基础》等4门通识必修课程采用闭卷无纸化考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见附件2。闭卷无纸化考试实行“教考分离”,采取“建立题库、随机组卷”的方式。请以上4门无纸化考试课程的开课学院填写《课程题库建设细目表》(附件3)和《无纸化考试组卷情况一览表》(附件4),于2024年12月9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2.各教学学院安排
请各教学学院综合考虑课程上课情况、班级学生数量、监考老师等因素,根据《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期末排考教室一览表》(附件5)和《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期末统一组织考试课程安排表》(附件1),合理编排考试时间、考试班级、考场地点、监考等,将本学院所有课程考试安排汇总填报《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6),并于2024年12月9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另外,非笔试考试课程须由任课教师填写《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附件7),提供相应的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评分标准等考核情况说明,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考核。《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由开课学院分类进行存档。非笔试考试课程考核工作须在2025年1月3日(第18周)前结束。
在编排考试时需要注意:
①依规进行。严格按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编排和组织考试,通识必修课程的考试须按照《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期末统一组织考试课程安排表》(附件2)明确的考试日期安排组织考试。
②合理安排。安排考场时应充分考虑行政班级人数,确保考场严格实行“单人单座、双监考老师”。4门闭卷无纸化考试监考由各教学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内,各班原则上最后两天需安排考试。
③考场检查。开课学院要在闭卷无纸化考试前2天检查考场相关设备和网络,确保考试能够顺利进行。
三、考查课程安排与分工
由各教学学院负责。笔试考查课程和非笔试考查课程参照考试课程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四、命题工作安排
由各教学学院负责。各学院应当对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依据本学期教学实施计划,选好命题教师,守好命题原则,落实命题要求,严格命题审核,全方位组织好期末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
注意事项:
①命题模版。严格按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的要求,依照《试卷命题模版及相关要求》(附件9)进行命题。
②命题准备。命题教师在命题前应做好《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然后根据《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和与课程大纲对应的《课程目标细目表》规范命题。具体命题细节可结合本专业特色进行适当调整。
③命题统一。课时相同、教材相同、学生层次相同的课程要统一命题。请相关学院组织一次专题教研活动,确定出题范围、命题形式。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命题和制定学生复习、备考方案等。严禁本、专科及学时学分不统一的课程共卷。
④教考分离。各学院每学期至少确定1门本科生学科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作为教考分离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委托校外专家(副教授以上职称),根据所提供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命题要求进行命题。教考分离试卷要做好保密工作,考前不得与任课教师见面。校外专家的命题费用统一由教务处支出。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各学院于2024年12月9日前交本学期《教考分离课程情况一览表》(附件9)。
⑤试卷审核。各学院要强化试卷审核工作,自行组织审核,要做到命题科学,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题目覆盖面宽、题型选择符合课程性质和特点、题量适当;AB两套试卷的重复率不超过20%;不同学期相同课程命题的重复率不超过20%;不得以更换数字,变更人名、地名、单位名等方式规避重复率。对不合格或是存在问题的试卷出题老师进行整改。师范专业认证和新工科专业认证的专业所有试卷,按照师范专业认证和新工科专业认证要求出卷,对不符合要求的命题试卷须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审核,试卷检查过程材料需要存档。
五、印制、接收、保管试卷
所有试卷审核完毕后,由各教学学院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整理打包,填写好《课程考试试卷登记表》(附件11),交于试卷制作厂家进行制卷(厂家联系QQ:871872423联系电话:蒋经理13995599774)。
为避免试卷在印制过程中出现制卷、分卷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请各学院在填写《试卷命题模版及相关要求》(附件8)中包含的《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及试卷卷头的适用“专业班级”栏时,务必要填写规范的专业班级名称,特别是公共课试卷一定要在试卷上将所适用的班级填写清楚。所有课程《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必须分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
试卷印制完成后,由印刷厂统一配送到各教学学院,由各教学学院试卷保管责任人负责接收保管,并会同命题教师完成试卷核查。试卷应核查:试卷是否存在排版印刷错误;考试课程、名称是否相符;适用班级是否相符;试卷份数应等于参考人数加 2。试卷核查后,命题教师应在封签上签字。
六、监考、巡视、成绩录入
1.监考
期末考试的监考工作由各教学学院按每个考场两位监考老师安排。课程开考前,主监考教师在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表》后直接进入考场,考试前认真核对试卷及试卷袋上的信息,按要求发放试卷。学生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现象,监考教师应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考试违纪认定单》(附件11),并妥善保管违纪证据,由学生及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后,在考试完毕后随其他考试材料一起送交教学办,再由学院教学办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考试违纪认定单》汇总后统一交给教务处教学科,以便后期进行违纪处理,保证学生违纪处理程序的规范合理化。考完后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交到学院。全部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将考试情况汇总,填写《考试情况汇总表》并将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
2.巡视
考试巡视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成员由校领导和各学院负责人及教务处、学工部共同组成。
3.成绩录入
网上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8日。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在网上录入成绩者,教务处将进行通报批评。因成绩未录入而影响下学期补考的责任人,除按教学事故记入教师本人档案外,再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强化质量标准。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学习《课程考核工作规程》(院教[2018]38号),在课程考核、教学材料存档等各环节强化质量标准及要求。
2.抓好命题与质量分析两个关键点。命题前,各学院要召开命题教师工作会议,要求命题教师严格按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中的“命题要求”作好命题工作,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把握好试卷的份量和难度。命题后,要做好命题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各系(教研室)主任要把好初审关。要认真对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中的“命题要求”逐项进行审核并在《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上做好记载,对于不符合命题要求的试卷要求命题教师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审核。重视质量分析对于教学质量反馈调控的意义,要按照质量分析的要求实施并审核,对于敷衍应付、过于简单、针对性不强、分析雷同的必须要求教师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审核。
3.严格监考环节。考试前,各学院要将监考安排准确地通知到每位教师,并召开监考教师会议,学习监考规则,强调监考职责与纪律要求,杜绝监考迟到、缺席现象。考前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宣读考场规则,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一视同仁,对违纪苗头要及时制止,对违纪学生要敢于管理,对学生的各种违纪行为应零容忍。学校将组建巡视组检查监考教师职责履行情况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4.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复习备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要心存侥幸,使考风得到切实改善。要求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带入考场,有带入考场的必须关机后交由监考教师保管。
5.强化考试及存档管理。教学秘书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安排、布置和完成各项工作,督促教师完成出卷、阅卷、成绩报送工作,初步审核各任课教师《成绩登记册》的填写情况,并将纸质的《成绩登记册》进行装订存档。试卷电子版、纸质版,其他考试有关材料均需按要求进行归类存档。
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时间推进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上报《课程题库建设细目表》 |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 | 2024年12月9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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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报《无纸化考试组卷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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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报《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课程考试安排表》 | 各教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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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报《教考分离课程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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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试卷材料整理打包,填写《课程考试试卷登记表》,交于试卷制作厂家进行制卷 | 2024年12月1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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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散考核(考查课程、其他非笔试考试课程) | 教务处、各开课学院 | 2025年1月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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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集中考试 | 教务处、各开课学院、各上课学院 | 2025年1月4日-2025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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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网上成绩录入 | 各教学学院 |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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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附件汇总.zip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