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微专业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1-15

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拓宽学生个性发展渠道,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从业竞争力,学校制定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4年微专业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条件

1.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鼓励学科交叉,能够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

2.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

3.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 5-10 门具有核心功能的课程,总学分控制在 15-25 学分;微专业学制不超过两年;

4.除实践类课程外,微专业课程鼓励建成在线开放课程;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

5.微专业负责人须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中成绩突出,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高,有较强的教学管理经验。团队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协作紧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6.专业所在学院和参与单位能为微专业建设与实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课程大纲及相应管理文件;

7.学院是微专业具体建设和实施的主要部门,原则上学生报名数30人以上方可开班,教师承担微专业具体教学任务的可计入日常教学工作量相应课时。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有意愿申报的教学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申报书》(附件1)和《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教学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微专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择优立项。

三、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2月15日前向教务处教研科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和《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同时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地址:行政楼220,联系电话:027-87943559,电子邮箱:690144936@qq.com 

【鄂二师院行发〔2023〕45 号】微专业管理办法.pdf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微专业申报书.docx

附件2:微专业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