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1-27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就我校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建设要求

1.新工科课程建设项目。强化课程思政建设,结合新时代我国制造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将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有机融入新工科教学;培养学生“大工程观”,及时将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融入相关课程教学过程;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理工结合、工文渗透,优化重构“基本理论+工程实践+工程设计+创新应用”课程结构体系;探索基于AI 的新工科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2.新工科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注重将学科前沿理论与技术、真实产业案例、典型解决方案等融入教材;开发新工科领域AR 教材、数字化教材等新形态教材。

3.新工科实践教学项目。从课程、课程群、专业层面推进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与优化,在实验实践教学中充分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开展基于课程或课程群的综合性、创新性实践教学,基于专业的综合性创新实践教学研究,开发多学科交叉融合或者面向专业群的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

4.新工科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推动高校、企业、产业园区等共同建设基于人工智能、数字孪生、虚拟仿真等新一代技术的新工科线上线下混合式实践教学基地,促进校企、校校、校地间的实践教学资源共享。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1.申报范围:我校开设工科专业的学院均可申报。

2.申报数量:每个开设工科专业的学院类项目限报1项其中新工科实践基地仅限有国家或省级一流专业支撑的工科专业申报。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新工科项目。已获得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及推荐

1.申报遴选。各学院相关系、专业、基层教学组织教师填写项目申报书;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申报名额择优推荐。

2.评审立项。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公示后择优立项。

3.省级推荐。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申报名额要求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项目。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4年12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超额、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电子版材料: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有关支撑附件材料。项目汇总表以“项目类别+学院名称”命名,报送Excel文件;每个项目申报书和有关支撑材料附件一起制成 1 个PDF 文件(签字、盖章齐全),以“项目类别+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690144936@qq.com。

(2)纸质版材料: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有关支撑附件材料。项目汇总表报送签字盖章文件,1式1份;每个项目申报书和有关支撑材料附件一起制做成册,1式5份。交至行政楼220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7943559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新工科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zip

 


教务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