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5年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校级课程结项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建设期满且尚在课程研究周期内未结题验收的课程建设项目。凡超过2学年研究周期未结项课程需要重新立项。
二、验收程序
1.各课程建设团队在完成立项文件所下达的预期任务基础上,填写课程相关附件,提交课程建设相关材料。
2.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结项申请,提交相应材料。
3.教务处负责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进行结项验收并公布结果。
三、结项材料报送
学院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课程结项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
需结题的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项审批表》按照验收项目提交相关课程类别所需附件材料(附件2、3)。
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周五),联系人:杜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验收.rar
附件3:数智课程验收.rar
教务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