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严格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要求,规范教学运行管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培养过程有效执行培养方案,现决定开展各专业、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专项核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全面核查各专业、各年级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重点排查课程开设、学分修读、实践教学、课程调整等方面的偏差,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教学活动严格按培养方案执行。
二、核查对象
全校所有年级、所有专业(含专升本学段、中外合作办学)。
三、核查时间
1.自查阶段:2026年5月8日—5月12日(各二级学院完成自查、问题梳理)
2.复核阶段:2026年5月13日—5月15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部门联合复核)
3.整改与上报:2026年5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核查报告)
四、核查重点内容
各二级单位需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成绩单比对人培方案和教务管理系统,重点比对以下内容。
(一)课程执行情况
1.核查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完全一致,各类课程是否按要求应开尽开。
2.核查课程调整(停开、增开、学期变更、学分 / 学时修改)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有无擅自变更情况。
3.核查漏课、错课、课程信息录入错误等问题。
(二)学分与修读情况
1.核查学生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等模块学分修读进度,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2.核查学分不足、课程未修等影响毕业的问题。
(三)实践教学执行情况
1. 1.核查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实践环节是否按方案开设、学时/学分是否否达标。
2. 2.实践教学是否按要求考核,并规范录入成绩。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全面自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严格自查,如实上报对照培养方案逐项核查,填写《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对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
3.按时提交,确保质量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5月12日前,将自查表(纸质+电子)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六、结果运用
1.核查结果纳入二级单位专业建设评估。
2.对执行不力、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3.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培养方案执行核查,保障教学秩序与培养质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子邮箱:690144936@qq.com
教务处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