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在校学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及报名限制
(一)本专业低年级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可报名重修。
(二)本专业低年级本学期未开设,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本学期不开放重修报名,可于第二学期依规报名。
(三)本专业后续所有学期均不再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学院统一报备,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重修事宜。
特别说明:2027届及往届毕业生的课程重修不纳入本次工作安排,相关事宜后续另行通知。毕业生重修统一采用自学形式,参与统一组织的重修考试,有重修需求的毕业生可提前自主开展课程学习。
二、重修方式
采取跟班重修或开班重修的方式进行,具体重修方式由开课学院根据重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如该课程重修人数超过30人(含),开课学院可申请重修开班。
三、重修工作流程
按照“学生报名—确定重修方式—学生选课—组织学习—组织考核”的流程进行。
(一)学生报名
学生自主报名,进入教务系统后,点击“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对应学年学期点击“查询”后进行报名。报名时间:9月24日12:00—9月28日17:00,未报名者视为放弃本次重修。
(二)重修方式核定
9月29日—10月8日开课学院教学办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查询本学院课程的重修学生报名情况,核定重修方式(跟班重修或开班重修),并设置重修课堂。
(三)学生选课
学生选课时间为:10月9日9:00—10月12日10:00。
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后,选择“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选课”进行操作。如遇所有重修教学课堂冲突,请点击确定。具体见附件1。
注意:为避免选课秩序混乱,请各重修学生所在的学院教学办积极指导学生选课,并加强与开课学院的沟通,共同帮助解决学生重修中的问题。
(四)组织学习
学生选课完成到对应课堂进行课程学习。所有重修学生采取线下跟班学习的方式进行,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按时上课。
注意:出现重修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部分时间冲突时,学生可向任课教师递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参与部分听课,但需完成规定的作业和实验等,方能参加课程考核。
(五)组织考核
为避免学生的重修课程考核和正常课程的考核相冲突,建议学院将重修学生的考核安排在教学周第18周周一至周四开展。重修学生考试采用标准化考场组织考试。
注意:重修未报名及报名未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开课学院考核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修学生成绩。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核对重修学生名单并通知到学生;务必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选课,并持续排查、追踪和提醒截止时间节点前还未及时报名和选课的学生。
教务处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