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度下学期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06

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课程重修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在校学生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必修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必修课程考试旷考者;

3.必修课程考试违规者;

4.必修课程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5.因其他原因重修者。

二、重修申请及方式

通识必修课:采取线上重修的方式,重修时间为即日至5月29日,考试时间为530-66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学资源及辅导老师进行线上重修学习,具体安排见附件,其中公体课的重修由体育学院安排,请参加公体课重修的学生于4月11日中午12:30-13:30到6103教室报到

专业课:采取线下重修,跟班学习的方式,原则上只接受本学期已开设的专业课程重修,未开设的课程请在下学期申请重修。对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且有重修需求的专业课程,请开课学院确定重修方案。学生需填写重修单申请重修,若因重修人数较多(30人及以上)需单独开班集中辅导的课程请开课学院将开班方案报教务处备案。重修时间为即日起至610日。

三、重修考试和成绩记载

1.没有经过教师同意重修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

2.插班重修课程按学校统一安排考试,随教学班一起考试。

3.开课学院学期末将重修学生的成绩报送学籍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重修原则上应在必修课程考试补考不及格学期的下一学期进行,学生也可根据个人学习情况自主选择重修学期。

2.每学期期末,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明确需要重修的课程。

3.每学期开学初,需重修学生在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向任课教师申请,学期末方能参加考试。

4.学院将带重修学生的教师工作量报教学科备案,便于年终核算。

5.教务处和开课学院要对重修过程加强监管,不定期进行检查。


附件1 重修课程安排(通识必修课).docx

附件2 重修名单及具体安排(非毕业生含课程).xlsx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