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等文件精神,在前期培育建设的基础上,本着“培建结合、重在建设、动态调整、择优推荐”的原则,现启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已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后5年无政治、学术及质量问题。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一流本科课程,无任何师德师风问题及教学违规行为,课程团队(包括负责人)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
参加过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省一流课程、参加过省一流课程推荐两次以上的课程,在推荐后至少经过一个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并经反复论证后确定有明显优化提升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类型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线下课程三类课程,按照中央高校赛道和地方高校赛道分别参评,对教学运行数据不做苛刻要求,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学校在申报推荐时会向这三类课程倾斜,尤其向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课程倾斜。
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两类课程,不分赛道。强调突出应用与共享,对运行数据和共享情况有苛刻要求,学校在最终申报推荐时,会考虑条件因素进行推荐。
三、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截止至2023年12月22日)
各学院省一流本科课程团队负责人主动申报,并向学院提交附件1、课程申报书和教学设计样例。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课程排序。排序时,需注意几个重要观测点:课程亮点特色的展现、课程思政与教学内容的融入、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产教融合与科教融合、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热点的融入。
学院确定推荐结果后,于12月22日前,将附件1(Excel版及签字盖章PDF版)、课程申报书及教学设计样例(以附件形式附申报书后,以“课程名-教师姓名-申报书”命名,Word版及PDF版)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至教务处(邮箱:36210594@qq.com)。教务处将根据学院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专家评审观测点见附件2。省厅下达学校申报数量限额后,学校教务处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对课程进行复选,确定最终推荐名额,并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2.课程申报材料优化、说课及随堂拍视频重录(截止至2024年1月20日)
课程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精心修改,教务处邀请专家进行申报指导及材料打磨。申报材料打磨至一定程度后,进行说课视频重录。随堂拍需要优化的,可在学生放假前提前进行录制。(政审意见盖章、教学日历统一)
3.网络申报(截止至2024年1月25日)
课程负责人按要求登录“工作网()”,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学校教务处完成报送信息的审核和在线申报、推荐提交工作。
4.纸质材料报送(截止至2024年1月28日)
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后,教务处通过“工作网”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备案表,与平台生成的汇总表一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至省教育厅,每份材料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各课程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65271836。
附件2:专家评审重要观测点.docx
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