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混合式课程管理办法》(院教〔2023〕19号)文件精神,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在已开展一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基础上,拟开展本年度混合式教学课程认定,请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25年10月31日前按附件1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课程负责人封面签字、学院盖章),不符合本次认定条件的可不申请认定。请于2025年10月31日之前将本单位拟申请认定的课程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
申报书.docx
附件2:
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