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在校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3-17

各教学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在校学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重修课程范围

(一)既往已学过,且本专业低年级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可以正常报名。

(二)既往已学过,但本专业低年级本学期不开设,于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本学期不予报名,可在第一学期报名重修。

(三)既往已学过,但本专业低年级各学期均不再开设该课程,由开课学院报备,教务处审核后安排重修。

注意:2026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有课程需重修的,不在本次安排之内,后续将另行通知。毕业生的重修方式为自学重修,参加统一安排的重修考试,相关毕业生可先自学需重修的课程。

二、重修方式

重修学生采取跟班重修或开班重修的方式进行,具体重修方式由开课学院根据重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如该课程重修人数较多(人数30人以上,含30人),开课学院可决定采取开班重修方式进行。

三、重修流程

按照“学生报名—确定重修方式—学生选课—组织学习—组织考核”的流程进行。

(一)报名

学生自主报名,进入教务系统后,点击“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对应学年学期点击“查询”后进行报名。报名时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未报名者视为放弃本次重修。

注意:由于重修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学院务必核对重修学生名单并通知到全部需重修的学生;对于未报名的学生进行排查、追踪,及时了解原因,并提醒学生及时报名。

(二)重修方式确定

各课程开课学院教学办于3月24日—3月26日,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查询本学院课程的重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重修方式(跟班重修或开班重修),设置重修课堂。

(三)学生选课

学生选课时间为:3月27日9:00—3月31日17:00。

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后,选择“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选课”进行操作。如遇所有重修教学课堂冲突,请点击确定。具体见附件1。

注意:为避免选课秩序混乱,请各重修学生所在的学院教学办积极指导学生选课,并加强与开课学院的沟通,共同帮助解决学生重修中的问题。

(四)组织学习

学生选课完成后便可进行相关课程学习。所有重修学生采取线下、跟班学习的方式进行,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按时上课。出现重修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部分时间冲突时,学生可向任课教师递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参与部分听课,但需完成规定的作业和实验,方能参加课程考核。

(五)组织考核

由开课学院组织。为避免学生的重修课程考核和正常课程的考核相冲突,建议各开课学院将重修学生的考核安排在教学周第18周周一至周四开展。重修学生考试采用标准化考场组织考试。

重修未报名及报名未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开课学院考核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修学生成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每学期期末,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明确需要重修的课程。

2.教师重修工作量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3.教务处和各开课学院对重修过程需加强监管,不定期进行检查。

 

 附件:1.重修报名选课操作(学生端).docx

2.课程重修单.doc

                      

                                                         教务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