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教学管理、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保障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本学期开课、排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总体任务
各学院严格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执行计划,完成《2026-2027-1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以下简称《开课任务书》)编制、审核与报备,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分批次完成理论、实践课程开课生成,按要求分层、分批次完成课程排课工作。
二、核心时间节点
本次各项工作严格按以下时间推进,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一)前期准备、《开课任务书》编制上报:即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教务处、各学院);
(二)通识必修课排课:2026年6月17日-6月21日(教务处);
(三)通识必修课排课核查:2026年6月22日-6月23日(相关开课学院);
(四)专业课、通识选修课排课:2026年6月24日-7月3日(教务处、各学院);
(五)《开课任务书》报备、课表定稿:2026年7月4日-7月10日(教务处、各学院);
(六)学生通识选修课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重点工作要求
(一)前期准备
1.师资落实:所有校内外授课教师、行业导师需提前录入教务系统;教授、副教授、双岗双聘教师须承担本科生授课任务;严控授课教师中途更换,保障教学稳定性。各学院按还需要求填报副教授、教授本科授课情况一览表。
2.通识课遴选:线下通识选修课严格参照学校指定课程列表开设,匹配授课教师,统计课程相关信息并完成汇总填报;线上通识选修课择优遴选1-2门,按要求上报开课汇总信息。
3.双语/全外语教学申报:鼓励具备条件的教师、专业申报双语、全外语课程,获批课程可核算对应工作量系数,未申报课程按普通课程核算。
4.教学周次核定:结合教学、实践、班级配置等实际情况,科学确定课程教学周次,遇实践冲突可提前协调调整。
(二)《开课任务书》编制上报
严格落实“四个一致”要求,保障系统、计划、任务、排课课时数据精准统一,经学院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后,6月16日前上报电子版至教务处教学科。
(三)系统开课要求
通识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开课,其余课程由各学院负责开课;所有开课操作仅限教务系统“开课安排管理”模块完成,严禁通过其他通道新增开课。开课完成后,由开课学院全面核查课程学时、学分、理论授课学时、实践授课学时等情况,及时整改漏开、错开等问题。
(四)排课要求
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排课由教务处统筹,各学院教学秘书全程对接配合;专业课排课由各学院负责。所有排课工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人数要求。设置课程课堂时合班应做到“应合尽合”:①相同年级相同专业的专业课程应当合班授课;相同专业课程不同专业班级应当合班,如该专业只有一个班级,则专业课与其他专业相同课程的班级进行合班授课。②通识选修课开课上报课堂容量人数不得低于60人,学生未选满60人的取消开课。③思政课程合班授课人数不超过100人。④实验等使用专用教室的课程按专用教室最大容量进行安排。⑤专业选修课可以在本院不同专业不同年级选修。
2.时间要求。①周二下午不安排校领导、院系负责人、督导、新进教师课程。②周四下午原则上不排课。③教师每日理论课不得超过6节,班级单门课程单日不得超过3节。④线下通识选修课一般安排在下午或晚上,线上通识选修课安排在暑假期间。
(五)课表定稿与管理
7月10日前各学院提交签字盖章的《开课任务书》纸质版备案,纸质版为课表最终核定依据。课表定稿后无特殊情况不予调整,确需变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修改。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6-2027-1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docx
教务处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