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落实教育部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湖北省“人工智能+教育”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等文件部署,扎实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数智化转型,统筹做好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依托人工智能技术重构课程“备、教、育、学、改、考、评”全流程教学模式。从建设基础扎实、AI教学应用成熟、课程思政融合深入、数字化资源体系完备的校级课程中择优限额推荐上报,完善我校智慧课程建设 梯队。
二、申报遴选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课程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为我校自主研发建设,正式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截至2026年6月30日,完成不少于2个学期常态化教学应用,教学平台运行稳定,课程知识产权明晰,无版权纠纷、涉密内容、意识形态偏差及不良导向内容。
2.优先遴选推荐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商科交叉融合类课程。
3.课程建设符合省级智慧课程四大核心建设要求:落实课程思政全流程融入;搭建AI分层教学、混合式教学、虚实融合实训等智慧教学场景;建成依托四大知识图谱搭建的动态数字教学资源库;构建数据驱动学情预警、精准辅导、教学优化的闭环教学体系。
(二)课程负责人条件
1.申报人为我校在编在岗一线专任教师,师德师风优良,教学经验充足,具备较强数字化、人工智能教学改革实操能力,能够全程统筹课程设计、建设运维、教学应用与成果推广。
2.近三年无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申报材料杜绝抄袭、虚构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建设团队条件
1.课程建设团队(含负责人)总人数≤5人,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清晰、队伍稳定。
2.全体成员具备良好数字素养与智能教学工具应用能力,可将科研成果、课程思政元素转化为数字化教学资源;团队全员近三年无师德、教学、学术违纪不良记录。
三、遴选限额与工作机制
1.本次实行学院初审、教务处统筹复审、校内外评审专家组评议、限额择优推荐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名额择优上报,名额不足符合条件项目可顺延储备,暂无合格课程可放弃推荐名额。
2.各学院开展院内摸底,从校级课程中进行筛选,优先挖掘一流课程、五新交叉课程等各类课程资源,做好项目培育。
四、时间节点安排
(一)院内申报、材料提交与院内公示(8月17日—8月28日)
1.8月17日,课程负责人编制完成《省级本科智慧课程项目立项申报书》,同步整理课程应用截图、教学运行数据、数字资源清单、课程思政案例、学情闭环应用材料等全套支撑附件。
2.各学院完成材料初审,核查资质、团队履历、教学应用时长、有无违纪记录;初审合格课程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二)专家遴选评审、校内公示(8月29日—9月5日)
1.教务处组建教学评审专家组,对照省级建设标准开展材料评审、线上课程抽查、应用成效核验,结合课程建设基础、数字化特色、AI赋能程度、育人成效排序,确定拟推荐上报清单。
2.拟推荐项目在校内进行公示,完成异议核查处置。
(三)系统填报、材料终审与省级报送(9月6日—9月27日)
1.公示无异议后,课程负责人系统完整上传全部支撑材料。
2.各学院核对汇总表信息,教务处统一审核全校申报材料,填写相关材料,9月27日完成所有材料提交。
五、立项后建设管理要求
1.成功获批省级智慧课程项目,课程团队须严格落实五年持续建设要求,每年按期完成微课资源、题库、实训案例等数字资源迭代更新,沉淀完整教学行为数据。
2.建设期内主动配合教育厅开展中期检查、年度建设核查;教务处同步将省级智慧课程纳入课程建设管理体系,统筹开展日常督导、教学质量抽检。
3.若出现资源长期停更停用、内容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教学质量不达标、团队人员发生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教学事故问题,学校将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申请撤销立项资格。
4.优质课程资源按省厅统一安排,择优推送至湖北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公开展示共享。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书、汇总表、公示截图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子材料按学院打包命名,报送指定工作邮箱。
2.所有材料准确齐全,不得缺项漏项,教务处实行逐级审核负责制,因材料疏漏、资质不符造成申报驳回,由课程负责人及所在学院自行承担后果。
七、咨询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杜文娟
教务处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