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自编教材评审工作,有关细则如下:
一、出版教材登记工作
2018年6月-2023年6月在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再版、重印的(以版权页的版次日期为准)教材,若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参编是我校教师,请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已出版自编教材登记表》(附件1)《自编教材审核表》(附件2)交教务处备案,同时提交3本样书。
二、自编教材审核工作
1.申请教材应符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院行发2021[57]号)文件要求。
2.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是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设置的课程。教材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教学规律,注重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原则上要求是近5年出版的教材。
3.申报教材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教务处在收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已出版自编教材登记表》《自编教材审核表》后,将在暑期先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再在下学期组织学校教材建设领导委员会进行审核。
5.自编教材需在学校使用的,必须通过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才能列入学校的教材选用计划,只有通过审核的自编教材才有资格作为课堂教材使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自编教材一律不予使用。
三、截止时间
本次已出版自编教材选用审核工作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8日。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样书送至行政楼228室朱老师,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253669389,电话:52104891。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